監(jiān)理工程管理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 | OA系統(tǒng) | ERP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品資料
X 關閉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二)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jīng)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jīng)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xié)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fā)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乙方按協(xié)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xié)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xié)議條款規(guī)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jīng)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fā)現(xiàn)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fā)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yōu)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xié)議條款約定質量監(jiān)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guī)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jīng)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jīng)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xié)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xié)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天數(shù)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jīng)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jīng)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xié)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shù),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后向甲方發(fā)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shù)量(以下簡稱計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j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jù)。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jù)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jīng)甲方代表簽字后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fā)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jīng)乙方同意并簽訂協(xié)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xié)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jīng)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guī)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fā)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guī)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xiàn)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shù)量少于清單約定數(shù)量時,甲方將數(shù)量補齊。多于清單數(shù)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xiàn)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fā)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fā)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后仍發(fā)現(xiàn)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guī)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jù)協(xié)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guī)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guī)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xiàn)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fā)現(xiàn)材料不符合規(guī)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于必須經(jīng)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xié)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xiàn)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xiàn)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發(fā)布:2007-06-02 10:29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相關文章:

泛普施工管理軟件其他應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裝修預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項目管理系統(tǒng)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