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管理系統 | 工程項目管理系統 | OA系統 | ERP系統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品資料
X 關閉
施工管理軟件

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 > 建筑OA系統 > 施工管理軟件

2013年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知識點整理:債務人轉移義務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債務人轉移義務

  1)債務轉移的概念

  債務轉移,是指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協議,并經債權人同意,將其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法律行為。債務轉移又稱債務承擔或合同義務轉讓。

  2)債務轉移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第84條規(guī)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合同法》第85條規(guī)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合同法》第86條規(guī)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3)轉讓權利或轉移義務的批準或登記

  《合同法》第87條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了特定的合同的成立、生效要經過批準、登記,否則不得成立或者不能生效。因此,此類合同的權利轉讓或者義務轉移也須經過批準、登記。

  4)合同當事人對合同中權利和義務的概括轉讓

  債權、債務概括轉讓的概念債權債務概括轉讓,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將其債權債務一并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接受原當事人的債權和債務的法律行為。

  債權債務概括轉讓的法律規(guī)定《合同法》第88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債權債務的概括轉讓有兩種方式:一為合同轉讓,即依據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而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的轉移;二為因企業(yè)的合并而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的轉移?!逗贤ā返?8條所作的規(guī)定是指合同轉讓。合同轉讓,又稱合同承擔,是指當事人一方與他人訂立合同之后,又與第三人約定并經當事人另一方的同意,由第三人取代自己在合同關系中的法律地位,享有合同中的權利和承擔合同中的義務。

  5)合同當事人合并、分立后的債權債務關系

  合同當事人合并分立后債權債務的法律規(guī)定《合同法》第90條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法人、其他組織合并引起的債權債務概括轉讓,是指兩個以上的法人、其他組織合并以后,其債權債務也隨之合并,即"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

  法人、其他組織分立引起的債權債務概括轉讓,是指一個法人、其他組織分立以后,其債權債務由分立以后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合同當事人分立后的債權債務承擔包括:約定承擔和法定承擔。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責任編輯:淘淘

  更多推薦:

  ·2015年二建《施工管理》真題答案及解析

  ·2015年二建《法規(guī)》真題答案及解析

  ·全網首發(fā)2015年二級建造師考后真題匯總

  ·網校名師達江在線解答學員問題——二建考試交流帖

  2016二級建造師輔導課程、輔導書熱銷:

輔導班次

適合人群

配套輔導書

特色班

 超值優(yōu)惠套餐,適合基礎好,自學能力強學員     450元/門

立即購買>>

通關班

 報名、考試不過,下期免費學,適合提前備考的學員  700元/門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課件,適合基礎薄弱、工作較忙學員   980元/門

實驗班

 簽協議保障通關,適合專職助教督促指導,零基礎學員 1800元/門

發(fā)布:2007-06-26 11:03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泛普施工管理軟件其他應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 裝修預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 項目管理系統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