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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細城市管理標準 夜間施工擾民最高罰款10萬元
城市管理管什么?怎么管?武漢市眼下正在制定囊括城市管理所有方面的集成式“城管寶典”,將成為全國首部城市綜合管理地方法規(guī)。
昨日,該市人大召開常委會,首次審議《武漢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草案)》。該條例涉及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公共客運交通、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環(huán)境、環(huán)境保護、園林綠化、湖泊保護等7個方面,事關二十多個部門和單位。
定義大城管
近年來,武漢強力掀起“城管革命”,突破以往市容環(huán)衛(wèi)、城市公共設施等狹義概念,實施涵蓋城管、規(guī)劃、建設、交通、環(huán)保、園林、工商、交管、水務等多部門的“大城管”體制,并提出2013年城市綜合管理水平達到“全省最優(yōu),國內一流”。
據悉,目前我國930件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武漢市230件地方法規(guī),涉及城市管理的約占半數。但這些法規(guī)之間缺乏協調,甚至“打架”。同時,面對眼下日益突出的違法建設、填湖,破墻開店、挖地三尺等新現象,管理無據。
該條例著眼管理無縫隙、責任全覆蓋的“大城管”格局,集成了相關法規(guī),全面理清了各部門的職責,實現城市管理時間空間上的全覆蓋,成為“城管革命”的觀念、體制機制的創(chuàng)新匯總。
標準精細化
武漢應該管成什么樣?
條例中,城市景觀、管線、路燈照明和景觀燈光、臨街商業(yè)網點、建筑立面容貌、公共信息標志、施工工地環(huán)境、城市公共排水、道路橋梁、公共停車社區(qū)環(huán)境、窗口地帶管理等20余項內容,都有清晰明確的標準。對新出現的城市公共自行車、小餐飲等也有明確管理標準。
依據條例,相關部門應該加強溝通與協作,向社會統(tǒng)一公布投訴電話。
夜間擾民最高罰10萬元
令人關注的是,條例首次對工地夜間施工、揚塵污染等規(guī)定了處罰標準。
未經環(huán)保部門批準,施工工地夜間施工擾民的,由環(huán)保部門責令改正,并罰款1萬-10萬元。工地未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建設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罰款2000元-20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查封工地。對餐飲油煙擾民,由城管執(zhí)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被罰款2000元至10000元。
根據條例,擅自下挖建筑物底層地面將被查處;擅自將臨街住宅改為經營場所的將無法獲得相關營業(yè)證照,涉及違法將被查處。而在道路、橋梁、公共廣場、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散發(fā)經營性宣傳品的,將被罰款200元-1000元;車輛冒黑煙將被責令限期治理,罰款200元;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促銷,違者罰款200元-1000元。
摘自 《湖北日報》 2012.07.25 記者 胡弦 通訊員 韓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