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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廳(建委)、人民防空辦公室:
經(jīng)審查,批準由上海市地下建筑設計研究院等五個單位編制的《防空地下室建筑設計》等十四項國家建筑標準設計,自2007年5月1日起實行。原《防空地下室建筑設計》[FJ01~04(2004年合訂本)]、《防空地下室結(jié)構(gòu)設計》[FG01~03(2004年合訂本)]、《防空地下室給排水設計》[FS01~02(2004年合訂本)]、《防空地下室通風設計》[FK01~02(2004年合訂本)]、《防空地下室電氣設計》[FD01~03(2004年合訂本)]標準設計同時廢止。
附件: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名稱及編號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名稱及編號表
序號
編號GJBT-
標準設計號
圖別
標準設計名稱
主編單位
備注
1~3
990~992
FJ01~03
(2007年合訂本)
標準圖
防空地下室建筑設計
上海市地下建筑設計研究院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
代替FJ01~04
(2004年合訂本)
4
993
07FJ05
標準圖
防空地下室移動柴油電站
上海市地下建筑設計研究院
新編
5~9
994~998
FG01~05
(2007年合訂本)
標準圖
防空地下室結(jié)構(gòu)設計
上海市地下建筑設計研究院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
代替FG01~03
(2004年合訂本)
10
999
07FS02
標準圖
防空地下室給排水設施安裝
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
代替04FS02
11~12
1000~1001
FK01~02
(2007年合訂本)
標準圖
防空地下室通風設計
上海市地下建筑設計研究院
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
代替FK01~02
(2004年合訂本)
13~14
1002~1003
FD01~02
(2007年合訂本)
標準圖
防空地下室電氣設計
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
FD01~02
(2004年合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