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11月1日是供暖第一天。記者昨天獲悉,銀川市除一些大型供暖企業(yè)已于10月25日至31日提前供暖外,其他供暖企業(yè)都將于今日“開栓”供暖。如供熱單位擅自推遲或停止供熱達24小時以上,由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對供熱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目前,銀川市共有供熱企業(yè)300多家。10月29日到30日,銀川市供熱辦相關工作人員再次抽查三區(qū)內(nèi)的119處供熱點、約2000余萬平方米的供熱面積供熱情況。檢查中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除67處供熱點提前供暖外,其余大部分供熱點均可確保今日正常供暖。極個別小區(qū)因施工或供暖管道損毀影響供暖,目前正積極修復,以保證盡快供暖。
按照《銀川市城市供熱條例》規(guī)定,在采暖期內(nèi)供熱單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熱,但因設備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停止供熱12小時以上的,供熱單位要及時通知熱用戶和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并立即組織搶修,恢復供熱。如供熱企業(yè)擅自推遲或停止供熱達24小時以上,由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對供熱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經(jīng)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通知熱用戶,熱用戶可以免繳停暖天數(shù)2倍的采暖費。如果供熱企業(yè)連續(xù)停止供熱72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熱或者累計停止供熱7天以上的,應按停止供熱天數(shù)2倍退還采暖費。
摘自 《寧夏日報》 2011.11.01 記者 喬素華 實習生 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