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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等三部門聯合下發(fā)農村危房改造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強力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存量農村危房改造任務,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全省D級危房改造任務,切實解決困難農戶的住房安全問題。
指導意見要求,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分配要確保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真正享受到黨的惠民政策,堅持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困難農戶建設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對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地區(qū)予以適當傾斜,將各地已開展工作的績效作為計劃和資金分配的依據。同時,嚴格落實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程序,在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確定方面堅持農戶自主自愿原則,實行陽光操作、透明化管理。嚴格落實最低建設標準,對新建房屋面積、建筑結構進行統(tǒng)一要求,并要求新建住房一律為磚混結構或磚木結構。此外,還要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新建住房選址科學,既符合抗震、居住安全要求,又符合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在D級危房改造施工中,必須設置上下圈梁和構造柱,滿足砌筑砂漿的標號和質量要求。
指導意見提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要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挪用,不得提取工作經費。同時,農村危房改造要實行月報制度。
指導意見明確,要采取多種方式對危房改造工作進行督察,及時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危房改造完工后,各縣(市、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要聯合有關單位,組織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村委會逐戶進行竣工驗收。市、州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縣(市、區(qū))上報的驗收情況報告,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4.04.15 記者 柯善北 通訊員 王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