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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辦理走讀及校外租住房管理的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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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辦理走讀及校外租住房管理的暫行辦法提要: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在各學院填寫《走讀申請表》并簽訂《ZZ師范學院學生走讀承諾書》;提交3張兩寸免冠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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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辦理走讀及校外租住房管理的暫行辦法

  為加強學生管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規(guī)范和完善學生在校期間辦理走讀及校外租住房制度,切實維護校園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如下:

  一、辦理走讀的條件

  1、家住紅塔區(qū),且征得父母同意。

  2、因考研需要,且征得父母同意。

  3、因重大疾病需要辦理走讀的,須持二級甲等或以上資質(zhì)醫(yī)院的診斷證明。

  二、辦理時間

  1、每學年開學第一周集中辦理,逾期不再辦理。

  2、走讀有效期為一學年,期滿必須重新申請辦理。

  三、辦理程序

  1、學生申請

  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在各學院填寫《走讀申請表》并簽訂《ZZ師范學院學生走讀承諾書》;提交3張兩寸免冠近照,因病申請走讀學生需提交二級甲等或以上資質(zhì)醫(yī)院的診斷證明。

  2、家長認可

  需有家長簽名的走讀申請并附其家長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申請在校外住宿已經(jīng)征得家長同意。

  3、學生所在學院審核

  4、學校批準

  學生持學校批準的走讀申請到宿管委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注意事項

  1、經(jīng)學校審批允許走讀的學生,走讀時間從申請批準之日起至學年末。下一學年需要繼續(xù)走讀的學生應當重新辦理走讀手續(xù)。

  2、經(jīng)學校審批允許走讀的學生需與學校簽訂《ZZ師范學院學生走讀承諾書》。

  3、走讀學生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證按要求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參加學校、院系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否則按相關學生管理規(guī)定處理。

  5、走讀的學生必須定期(一個月)主動向所在院系班主任匯報有關詳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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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4-08 11:51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