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 > 建筑OA系統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
2013年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考試知識點:掌握要約
掌握要約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約的構成要件是:要約人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向相對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約內容具體確定;要約應表明一旦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合同即告成立)。
注意區(qū)分招標與投標。
要約的方式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行為三種。
要約生效的情形具體可表現為:
?。?)口頭形式的要約自受要約人了解要約內容時發(fā)生效力;
(2)書面形式的要約自到達受要約人時發(fā)生效力;
(3)采用數據電子文件形式的要約,當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電文的,自該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該要約發(fā)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統接收電文的,自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該要約發(fā)生效力。
要約的撤回,指在要約發(fā)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約人使其不發(fā)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約的行為。
《合同法》第17條規(guī)定:“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要約的撤銷,指在要約發(fā)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約人使其喪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約的行為。
《合同法》第18條規(guī)定:“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合同法》第19條同時規(guī)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要約的撤回與要約的撤銷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否定了已經發(fā)出去的要約。其區(qū)別在于:要約的撤回發(fā)生在要約生效之前,而要約的撤銷則是發(fā)生在要約生效之后。
當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或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或者期限屆滿而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以及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了實質性改變(視為新要約)時,要約失效。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為要約邀請。但是如果商業(yè)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要約。
要約邀請的目的在于誘使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既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做出了某種承諾而約束要約人。行為人撤回其要約邀請,只要沒給善意相對人造成心來利益的損失,不承擔法律責任。
更多推薦:
·2015年二建《施工管理》真題答案及解析
·2015年二建《法規(guī)》真題答案及解析
·全網首發(fā)2015年二級建造師考后真題匯總
·網校名師達江在線解答學員問題——二建考試交流帖
2016二級建造師輔導課程、輔導書熱銷:
輔導班次
適合人群
配套輔導書
特色班
超值優(yōu)惠套餐,適合基礎好,自學能力強學員 450元/門
通關班
報名、考試不過,下期免費學,適合提前備考的學員 700元/門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課件,適合基礎薄弱、工作較忙學員 980元/門
實驗班
簽協議保障通關,適合專職助教督促指導,零基礎學員 1800元/門
- 1高層建筑地下車庫通風與消防排煙設計
- 22015年一級建造師《公路工程》講義:鉆孔灌注樁斷樁的防治
- 3降低企業(yè)成本的有效方法——提高人力資源管理能力
- 4中鐵十三局集團鋼結構公司京秦三標項目部舉行勞務協作招標會
- 5電子計算機中心空調系統的防火要求有哪些
- 6364.4m鋼箱梁施工圖設計CAD(41張)
- 72015招標師《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的進度管理
- 8混凝土設備有利于節(jié)能化產業(yè)
- 9造價工程師技術與計量復習要點:層高問題
- 10建筑施工用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探討
- 11可行性研究在建設前期中的作用
- 12施工組織設計的概念
- 13在施工中,乙單位應該直接接受誰的工作指令
- 14大跨度建筑結構體系簡述-各種大跨度結構類型
- 152015寧夏造價工程師報考資格
- 16中建三局中標國內首座零碳建筑
- 17[重慶]城市支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圖設計17張
- 18服務中心施工組織設計105p
- 19平江縣某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 20研究生公寓鋼筋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23p
- 21混凝的原理
- 22[廣東]著名跨海大橋大型索塔基礎施工圖33頁(鋼管復合樁 雙壁鋼箱)
- 232015年咨詢工程師考試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試題及答案(6)
- 242014一級建造師市政知識點: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步驟
- 25一級建造師考試練習題《建設工程經濟》(5)
- 262015年造價工程師《相關法規(guī)》知識點輔導(16)
- 27在建設用地只征不轉方式下黃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設與管理存在問題及建議
- 282011一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經濟》習題(5)
- 29綜合繼電器室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 30【碩士】基于粗糙集的城市安全評價模型的研究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華區(qū)建設南路160號1層9號
重慶公司:重慶市江北區(qū)紅旗河溝華創(chuàng)商務大廈1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