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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近日重新制定了《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支持財政困難地區(qū)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辦法明確,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是指由中央財政設立的用于補助財政困難地區(qū)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專項資金。專項資金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分配給相關地區(qū)。具體補助范圍包括:西部12個?。ㄗ灾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部10個省及遼寧、山東、福建3省。
專項資金在優(yōu)先滿足發(fā)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前提下,可用于購買、改建或租賃廉租住房支出。其中,購買廉租住房可以購買舊房,也可以購買新房。
在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可以將專項資金用于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摘自 《人民日報》 2012.07.18 記者 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