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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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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收票據到期收回

  應收票據到期前,應將票據提交給開戶行,委托開戶行查詢托收該款項。銀行于到期日將款項計入公司帳戶。公司收到銀行回單后做如下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若為帶息商業(yè)匯票,到期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 「票據面值×票面得率×票據期限」

  2、票據到期拒付

  如果到期的應收票據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而無法按期收回,則當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yè)承兌匯票、委托收款憑證、未付票據通知書或拒絕付款證明等時,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科目。到期未收到款項時, 將到期票據的票面金額轉入“應收帳款”科目

  借:應收帳款

  貸:應收票據

  到期不能收回的帶息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計提利息,利息只是在備查簿中登記,待實際收到時再沖減收到當期的財務費用。

發(fā)布:2007-03-26 14:48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